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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众议院讨论修改“美国出生即为美国公民”属地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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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众议院讨论修改“美国出生即为美国公民”属地原则

据美国媒体报道,美国宪法第十四修正案规定,所有在美国领土上出生的人都是美国公民。美国众议院日前正讨论修改相关条款,取消赋予在美国出生的外国人公民权的权利。一旦这些条款被修改,可能再次引发移民问题的激烈争论。

根据美国宪法第十四修正案的规定,所有在美国领土上出生的人都是美国公民。这一修正案是内战期间通过的,以宪法的名义使奴隶拥有合法公民的身份。这种法律被称为“属地”原则,在殖民时期,西半球30多个国家都曾采取类似的出生公民政策。但是今天大多数欧洲国家都使用“属血”原则,即子女将依据父母的血统获得与父母相同的国籍。

目前美国众议院正在讨论修改相关条款的可能,如果议案最终在两院通过,美国也将步入“属血”原则的行列。由于此前亚利桑那州通过的“史上最严苛移民法案”在美国引发了激烈争议,任何改变宪法第十四修正案的行为都可能演变成另外一场移民政策之争。

美国移民方面的专业人士分析认为,这个议案如果想在两院通过,困难重重。

阅读延伸:关于美国出生即自动成为美国公民

美国众议院讨论修改“美国出生即为美国公民”属地原则依据美国宪法第十四修正案,在美国出生且“受其管辖”(subject to the jurisdiction thereof)的人自动成为美国公民。依据法律和判例,不满足“受其管辖”的情况主要包括:

1.以前,从未纳税、从未为美国政府工作(例如服兵役)、亦未得到国会特别立法许可的印第安人不是美国公民,直到美国国会1924年通过《印第安人公民权法案》赋予所有印第安人公民身份;

2.因为外国政府工作需要而身处美国者(主要指外交官员)在美国所生子女不会自动成为美国公民;

3.外国入侵武装力量成员在美国领土所生子女不是美国公民;

在十四修正案通过的前几十年里,外国人在美所生子女是否是美国公民存在争议,直到美国最高法院对合众国诉黄金德案(United States v. Wong Kim Ark)作出判决。黄金德在美国出生,父母均是无美国国籍的中国人,他曾两次前往中国探亲后返美,第一次移民官员认为他是美国公民准许其入境,但第二次则将他拒绝,因此产生此案。最高法院裁定他自出生起就是美国公民。

但黄金德出生时,其父母在美国的居住是合法的,最高法院并未明确指出非法移民的子女是否是美国公民。实际操作中,美国颁发的出生证明即可作为美国公民身份的证明,因此非法移民的子女也能申请到美国护照,享受公民的权利,事实上成为美国公民,尽管从未有过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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